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、技術性能要求及其檢驗規(guī)則、管理、標志和包裝。">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工業(yè)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、技術性能要求及其檢驗規(guī)則、管理、標志和包裝。
本標準適用于工業(yè)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,而所補充的其他特殊性能,則僅適用于相應的特殊場所。
2 引用標準
GB 1410 固體電工絕緣材料、絕緣電阻、體積電阻系數(shù)和表面電阻系數(shù)試驗方法
GB 2812 安全帽試驗方法
3 術語
3.1 安全帽
對人體頭部受外力傷害起防護作用的帽。由帽殼、帽襯、下頦帶、后箍等組成。
3.1.1 帽殼
安全帽的帽殼包括帽舌、帽沿、頂筋、透氣孔、插座、栓襯帶孔及下頦帶掛座等。
a. 帽舌:帽殼前部伸出的部分;
b. 帽沿:帽殼除帽舌外周圍伸出的部分;
c. 頂筋:用來增強帽殼頂部強度的部分;
d. 透氣孔:帽殼上開的氣孔;
e. 插座:帽殼與帽襯及附件連接的插入結構;
f. 連接孔:連接帽襯和帽殼的開孔。
3.1.2 帽襯:帽殼內部部件的總稱。包括帽箍頂帶、護帶、托帶、吸汗帶、襯墊及栓繩等。
a. 帽箍:繞頭圍部分起固定作用的帶圈;
b. 托帶:與頭頂部直接接觸的帶子;
c. 護帶:托帶上面另加的一層不接觸頭頂?shù)膸ё,起緩沖作用;
d. 栓繩(帶):連接托帶和護帶、帽襯和帽殼的繩(帶);
e. 吸汗帶: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帶狀吸汗材料;
f. 襯墊:帽箍和帽殼之間起緩沖作用的墊;
g. 后箍:在帽箍后部加有可調節(jié)的箍;
h. 帽襯接頭:連接帽襯和帽殼的接頭。
3.1.3 下頦帶:系在頦上的帶子。
3.1.4 鎖緊卡:調節(jié)下頦帶長短的卡具。
3.1.5 插接:帽殼和帽襯采用插合聯(lián)接的方式。
3.1.6 栓接:帽殼和帽襯采用栓繩聯(lián)接的方式。
3.1.7 鉚接:帽殼和帽襯采用鉚釘鉚合的方式。
國家技術監(jiān)督局1989-12-01批準1990-08-01實施GB 2811-89 3.2 水平間距:安全帽在佩戴時,帽箍與帽殼周圍空間任何水平點間的距離。
3.3 垂直距離:安全帽在佩戴時,頭頂與帽殼內頂之間的垂直距離(不包括頂筋空間)。
3.4 佩戴高度:安全帽佩戴時,帽箍底邊至頭頂部的垂直距離。
3.5 頭模:試驗安全帽時,使用的人頭模型(見附錄A)。
4 結構形式要求
4.1 帽殼頂部應加強?梢灾瞥晒忭敾蛴薪罱Y構。帽殼制成無沿,有沿或卷邊。
4.2 塑料帽襯應制成有后箍的結構,能自由調節(jié)帽箍大小。
4.3 無后箍帽襯的下頦帶制成“Y”型,有后箍的,允許制成單根。
4.4 接觸頭前額部的帽箍,要透氣、吸汗。
4.5 帽箍周圍的襯墊,可以制成條形,或塊狀,并留有空間使空氣流通。
5 尺寸要求
5.1 帽殼內部
a. 長:195--250mm;
b. 寬:170--220mm;
c. 高:120--150mm。
5.2 帽舌:10--70mm。
5.3 帽沿:0--70mm,向下傾斜度0°--60°。
5.4 透氣孔隙:帽殼上的打孔,總面積不少于400mm2。特殊用途不受此限。
5.5 帽箍:
分下列三個號
1號:610--660mm;
2號:570--600mm;
3號:510--560mm。
帽箍,可以分開單做,也可以通用。
5.6 垂直間距
a. 塑料襯:25--50mm;
b. 棉織或化纖帶:30--50mm。
5.7 佩戴高度:80--90mm。
5.8 水平間距:5--20mm。
5.9 帽殼內周圍突出物高度不超過6mm,突出物周圍應有軟墊。
6 顏色
一般以淺色或醒目的顏色為宜。如白色、淺黃色等。
7 重量
a. 小沿、卷邊安全帽不超過430g(不包括附件);
b. 大沿安全帽不超過460g(不包括附件);
c. 防寒帽不超過690g(不包括附件)。
8 分類
各種安全帽按不同材料、外形、作業(yè)場所進行分類。
8.1 材料分類:
8.1.1 工程塑料:工程塑料主要分熱塑性材料和熱固性材料兩大類。主要用來制作安全帽帽殼、帽襯等,制作帽箍所用材料,當加入其他增塑、著色劑等材料時,要注意這些成分有無毒性,不要引起皮膚過敏或發(fā)炎。
應用在煤礦瓦斯礦井使用的塑料帽,應加防靜電劑。
熱固性材料可以和玻璃絲、維綸絲混合壓制而成。
8.1.2 橡膠料:像膠料有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。不能用廢膠和再生膠。
8.1.3 紙膠料:紙膠料用木漿等原料調制。
8.1.4 植物料:植物料有藤子、柳枝、竹子。
8.1.5 防寒帽用料:防寒帽帽殼可用工程塑料、植物料制成,面料可用棉織品、化纖制品、羊剪絨、長毛絨、皮革、人造革、毛料等。帽襯里可用色織布、絨布、毛料等。
8.1.6 帽襯帶用料:棉、化纖。
8.1.7 帽襯和頂帶栓繩用料:棉繩、化纖繩或棉、化纖混合繩。
8.1.8 下頦帶用料:棉織帶或化纖帶。
8.2 外形分類:無沿、小沿、卷邊、中沿、大沿等。
8.3 作業(yè)場所分類:一般作業(yè)和特殊作業(yè)。
8.3.1 測試要求:見表1。
注:① Y表示一般作業(yè)類別的安全帽。
② T表示特殊作業(yè)類別的安全帽。
③ 試驗要求及方法詳見GB 2812。
9 安全帽技術性能要求
9.1 基本技術性能要求
9.1.1 沖擊吸收性能
以GB 2812第3章和第4章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經(jīng)低溫、高溫、淋水預處理后做沖擊試驗。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N(500kgf)。
9.1.2 耐穿刺性能
以GB 2812第3章和第5章中的規(guī)定進行試驗。 電接觸顯示裝置不顯示, 即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。
9.2 特殊技術性能要求
9.2.1 電絕緣性能
以GB 2812第6章中的規(guī)定進行試驗,泄漏電流不超過1.2mA。
9.2.2 阻燃性能
以GB 2812第7章中的規(guī)定進行試驗,續(xù)燃時間不超過5s。
9.2.3 側向剛性
以GB 2812第8章中的規(guī)定進行試驗,最大變形不超過40mm,殘余變形不超過15mm。
9.2.4 抗靜電性能
以GB 2812第9章中的規(guī)定進行試驗,實際測得的表面電阻率不大于1×109Ω。
10 檢驗規(guī)則
10.1 生產(chǎn)安全帽的工廠須經(jīng)國家指定的檢驗部門檢驗合格,取得生產(chǎn)許可證后,方可生產(chǎn)銷售。
10.2 安全帽出廠按批量2000--20000頂抽驗,一批不足2000頂仍以一批計算。
10.3 工廠按分類號進行抽驗時,有一頂不合格,加倍抽驗,若仍不合格,則該批產(chǎn)品不合格。
10.4 工廠申請測試時,只按實際達到的性能出分類號測試證明。
10.5 國家檢驗部門抽驗工廠產(chǎn)品時,應有省、市檢驗部門或工廠代表參加。產(chǎn)品質量降低時,國家檢驗部門應指導工廠提高產(chǎn)品質量,對不按標準生產(chǎn)、產(chǎn)品質量下降的工廠有權提出批評、警告、通報。嚴重的可建議發(fā)證部門吊銷其生產(chǎn)許可證。
11 采購、監(jiān)督和管理
11.1 安全帽的采購:企業(yè)必須購買有產(chǎn)品檢驗合格證的產(chǎn)品,購入的產(chǎn)品經(jīng)驗收后,方準使用。
11.2 安全帽不應貯存在:酸、堿、高溫、日曬、潮濕等處所,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。
11.3 安全帽的使用期:從產(chǎn)品制造完成之日計算。
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兩年。
塑料帽、紙膠帽不超過兩年半。
玻璃鋼(維綸鋼)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。
11.4 企業(yè)安技部門根據(jù)第11.3條規(guī)定對到期的安全帽,要進行抽查測試,合格后方可繼續(xù)使用,以后每年抽驗一次,抽驗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即報廢。
11.5 省、 市勞動局主管部門對到期的安全帽要監(jiān)督并督促企業(yè)安全技術部門檢驗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12 標志和包裝
12.1 每頂安全帽應有以下四頂永久性標志:
a. 制造廠名稱、商標、型號;
b. 制造年、月;
c. 生產(chǎn)合格證和驗證;
d. 生產(chǎn)許可證編號。
12.2 安全帽出廠裝箱,應將每頂帽用紙或塑料薄膜做襯墊包好再放入紙箱內。裝入箱中的安全帽必須是成品。
12.3 箱上應注有產(chǎn)品名稱、數(shù)量、重量、體積和其他注意事項等標記。
12.4 每箱安全帽均要附說明書。